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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们已开展了两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推荐工作。近日,我们新公布了一批绿色设计产物标准,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现拟增补推荐一批绿色设计产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绿色设计产物推荐范围
目前,“绿色设计产物标准清单”中共有43项产物标准(见附件1),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物标准清单”中查看并下载标准文本,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物自评价报告。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参照前两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有关绿色设计产物推荐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向我部推荐符合标准要求的绿色设计产物,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项目汇总表、绿色设计产物自评价报告,参见附件2和3)报送我司,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苍产蝉辫;
联系电话:010-68205359&苍产蝉辫;
附件:1.
2.
3.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