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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如何资源化再利用?第十五部浦东新区法规“上新”

来源:潇湘晨报 2022-12-29 15:22 浏览量:1880

上海一直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加强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等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推动资源化再利用发展。浦东新区也一直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为了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12月21日闭幕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这部浦东新区法规。

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十五部浦东新区法规,也是继《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后,第二部围绕绿色生态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目的是全面提升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发挥其对全市资源化再利用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这部法规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将浦东新区打造为循环畅通、高效利用、生态友好、智慧低碳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样板;此外,要求浦东新区构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类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各环节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叁条、第六条)

法规明确市政府加强领导,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明确浦东新区政府建立综合管理机制,推进落实工作;明确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深化制度创新,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要求浦东新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至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八条)

法规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四大领域,进一步强化、提升资源化再利用相关具体要求;对于浦东新区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构建作出规定,特别要求在已有规划和标准基础上,遵循环境友好的原则开展相关设施建设,设置可回收物交投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设置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再利用设施的建设,着力破解“邻避效应”。(第九条至第十四条)

法规按照本市和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发展需求,建设老港、黎明等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同时明确老港园区的功能定位;围绕园区地理位置、目标定位及发展需求,加强配套园区周边公用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指标体系,强化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大园区的支持保障力度,明确加强老港园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统筹,并优先分配老港园区规划产业用地指标,保障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落地。(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

根据这部法规,在用地上,鼓励创新优化供地方式,可以采用“带方案”出让方式或者“带方案”租赁方式供地,同时明确规划产业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化再利用产业;生态环保上,明确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的环评下放至区级审批或者备案,探索相同类型的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一次性受理和集中审批,推进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办理,明确市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制定浦东新区排污许可管理细化名录;园区建设上,探索园区配套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治污设施“绿岛”模式,并鼓励老港、黎明园区资源化再利用公司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创新。此外,还在减污降碳、财政、金融、税收、智慧化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八条)

市绿化市容局介绍,法规中提出的多条支持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领域先行先试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推动浦东新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提升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

法规生效后,浦东新区将会快速成立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首要是协调资源化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具体是统筹推动浦东新区资源化产业发展规划、设施布局规划,对浦东新区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园区电力改革、产物应用等支持政策进行落地对接,加强沟通指导,形成良好制度和机制。

强化可回收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浦东新区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可回收物体系规划保障,指导浦东新区结合地区性行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建设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集散场纳入区级规划。推动浦东新区加大对中转站、集散场建设的投入,将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集散场及其运营主体纳入上海市资源循环利用公司发展名单,保障可回收物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导浦东新区加紧梳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现状,结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积极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布局。尤其结合法规提倡的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推进相关设施的规划落地,推动有实力的市场主体通过取得产业用地使用权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

推进资源化再利用产物应用推广。在标准充分供给的基础上,促进浦东新区加快制定资源化再利用产物使用制度,推动资源化公司提升产物质量、扩展产物使用方向,积极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资源化产物的应用推广,在此基础上推动浦东新区逐步提升政府投资类项目按照相应比例使用资源化再利用产物,加快打通资源再利用链条,从而促进资源化利用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推进老港、黎明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按照“四统一”要求,打造老港生态环保园区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园区。发挥老港基地整合优势,利用基地内各类设施及固废资源,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科研实证探索力度。探索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引入新模式,加快老港基地废织物、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试点和落地。

探索新科技手段助推资源化再利用。指导浦东新区有序引导、鼓励科研院所和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科研攻关,探索各类具有标杆水平、示范意义的再制造、再利用等各类资源化新技术、新工艺在浦东新区落地开花、应用推广。近期就有湿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在浦东新区老港基地选址开展新技术、新工艺试点探索,进一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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