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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本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编制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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