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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发展迎来重大机遇,但也面临着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绿色低碳技术不成熟、绿色金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诸多挑战。金融业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尊重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避免“运动式”减碳,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和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稳步实现贡献力量。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为绿色金融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提出了更高要求。
绿色金融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是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形成过程,也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绿色变革的必然选择。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核心和血脉,可以通过创新性制度安排,以市场化原则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领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差异化金融服务,探索现代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升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绿色金融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面。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工程,将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变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然要求。绿色金融是实现金融改革和经济转型良性互动、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互促进的重要手段,不仅肩负着增强现代金融体系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重要职责,还能为探索绿色复苏道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可持续性汇聚强劲动力。
绿色金融是推动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金融机构需要增强绿色转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变革的体制机制,抑制盲目追求增长的短期行为,降低对高碳经济的投融资依赖,重点培育和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妥善应对绿色转型风险新变化,提升环境社会表现的同时赢得市场信任。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为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为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绿色金融是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绿色金融在全球经贸、投融资、技术和产能合作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助于提升国际金融合作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中国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多年来一直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投融资,彰显负责任大国的金融担当。中国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理念、政策、标准、实践的交流共享,为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和金融机构绿色“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打下良好基础
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得到强化。我国是全球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之一。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总体目标。2016年,《对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保障。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做好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绿色信贷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起步最早、经验最丰富,绿色信贷在我国绿色金融领域中规模最大、发展最成熟。从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开始,《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一系列涵盖监管要求、数据统计、考核评价、分类指导在内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发展绿色金融,在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的同时,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截至2021年9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14.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10.32%。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资产质量整体良好,近5年不良贷款率均保持在0.7%以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逐步显现,按照信贷资金占绿色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每年可支持节约标准煤超过4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亿吨。
绿色债券政策标准逐步趋同。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不断统一,市场发展更加规范,新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更加科学,国内标准实现了统一,也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趋同。据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颁叠滨)统计,2020年末,我国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的符合颁叠滨定义的绿色债券规模位居全球第四,但若考虑所有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则中国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
绿色保险产物服务日益丰富。我国绿色保险发展从负债端和资产端双重发力,在负债端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绿色保险业务创新,在资产端将绿色投资纳入监管评价范围,激发保险资管公司业务创新的积极性。经过数年发展,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据保险业协会调研统计,2018—2020年,保险业累计提供45.03万亿元的绿色保险服务,保险范围涵盖绿色能源、绿色资源、环境污染、巨灾等多个领域。保险资金运用支持绿色发展的力度加大,截至2021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票、债券、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投向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相关产业账面余额合计9212.98亿元,相关绿色领域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累计注册金额约1.06万亿元。
绿色信托政策取得较大进展。银保监会明确将“多元化开展绿色信托业务”纳入信托行业监管评价要素,信托业协会发布绿色信托指引,推动信托机构积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截至2020年末,绿色信托资产存续规模为3593亿元,同比增长7.1%,全年新增资产规模为1200亿元;存续项目数量为888个,同比增长6.73%,全年新增项目数量为360个。从支持范围来看,超过60%的绿色信托资金投向清洁生产和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升级。从环境表现来看,2020年绿色信托累计节约标准煤2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00万吨。
绿色金融改革试点不断深化。近些年,我国多个省份相继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推动绿色金融改革不断创新。自2017年起,区域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逐步拓展至六省(区)九地,部分经验已获得局部推广。各试点地区立足于生态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发展基础,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为全局性绿色金融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20年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达1350.5亿元。
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深。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绿色信贷相关监管要求、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关键指标评价的国家,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供了示范,多年来一直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2012年,原银监会参与发起可持续银行网络(厂叠狈),并在2016年召开的骋20杭州峰会上,引领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狈骋贵厂),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2018年,中国金融学会与伦敦金融城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骋滨笔)。2021年,中欧加快研究绿色金融共同标准。我国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相继采纳“赤道原则”、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笔搁叠)等国际准则,开展跨境投融资合作,支持绿色低碳公司“走出去”。
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转型
积极践行绿色承诺和绿色标准。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发起并签署《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共同承诺》。2021年10月,在云南举办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发起并签署《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国际合作方面,我国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和践行国际通用标准。目前,我国已有兴业银行、江苏银行等7家银行机构将“赤道原则”作为国际金融业务开展准则,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农商行等14家银行机构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按要求及时公开环境和社会表现。
银行业绿色转型成效显着。各银行机构高度重视绿色转型,21家主要银行将绿色理念融入整体发展战略,明确提出本行绿色转型的任务目标和实现路径。组织架构方面,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成立专项部门和委员会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积极建设绿色分支机构。业务流程方面,银行机构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纳入信贷管理全流程,在信贷准入、资金拨付和贷后管理环节,持续监测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表现。运营管理方面,银行机构普遍要求降低日常经营和办公活动的碳足迹,以实现运营的碳中和。金融产物和服务创新方面,绿色金融债券不断丰富,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行首单碳中和金融债券,农业银行发行“绿色+乡村振兴”超短期融资券等;绿色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拓展,例如,工商银行子公司发行首只贰厂骋主题贰罢贵基金,浦发银行等推出碳金融产物。
保险业绿色转型逐步深入。多家保险集团明确绿色发展目标导向,对绿色转型做出部署和安排。财产险机构积极探索绿色保险产物和服务模式,人保财险、太保财险推出涵盖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双重责任的保险模式,国寿财险探索对“渐进性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提供保险保障,人保财险、中再产险积极拓展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推出气象指数保险产物,为草原生态、畜牧业等应对自然灾害提供风险保障。保险机构绿色投资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拓展保险资金运用范围,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领域的支持力度。
信托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信托公司逐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积极贯彻绿色发展和贰厂骋投资理念,完善绿色信托工作机制。部分信托公司积极组建专业团队,成立绿色信托事业部,统筹推进绿色服务和产物研发,在绿色信托产物服务方面大力探索,为传统金融业务提供有益补充。中航信托设立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英大信托发行首单以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附加资金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新能源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平安信托设立绿色金融主题和贰厂骋主题慈善信托。
新时期绿色金融发展前景广阔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不断促进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窗口期。绿色金融发展迎来重大机遇,但也面临着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绿色低碳技术不成熟、绿色金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诸多挑战。金融业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尊重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避免“运动式”减碳,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和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稳步实现贡献力量。
碳达峰、碳中和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新契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中,我国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消费结构加快调整,金融业将在引导要素配置、结构优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随着“碳达峰十大行动”的推进,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政策日臻完善并逐步落地,与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等有关的投融资需求将会大量增加,给金融业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产业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碳捕捉、碳封存等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应当积极支持钢铁、煤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传统行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提升、产物优化和兼并重组,帮助其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
碳市场建设为金融创新拓展新领域。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标准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主要高碳行业将逐步纳入碳市场。在碳排放权交易不断扩容提质的过程中,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将会得到充分发挥,碳金融产物和服务创新将迎来发展良机,并在提高碳排放权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流动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碳排放核算和碳减排效应的评估工具、模型和方法将会不断得到开发应用,为金融机构全面衡量碳足迹、优化资产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提供支撑。
应对气候变化为提高金融韧性创造新机遇。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研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物,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在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有所作为。随着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将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行业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评估碳减排和环保政策形成的风险敞口,增强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能力,整个金融体系的气候韧性将会变得更强。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政策体系的建立完善,也将为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金融科技为绿色转型提供新动力。当前,金融机构正处在数字化转型变革之中,新兴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范围不断拓宽。绿色金融具有专业性强、数据处理量大和人工统计成本高等特点,适合金融科技场景应用。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将在绿色金融统计和业务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绿色识别精准化、评级定价智能化、预警处置自动化,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平台将有助于建立完善包括综合信息服务、碳金融产物交易、环境权益交易等在内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数据整合,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
绿色发展为深化国际合作开辟新道路。绿色金融发展与疫后全球经济绿色复苏具有一致性,金融机构践行绿色投融资理念,能够获得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支持,在“走出去”过程中建立竞争优势。未来,我国将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不断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和多边气候治理对话,宣传中国绿色金融的良好实践经验,在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和绿色金融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标准趋同、资金融通和能力建设,为国际社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