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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登刘鹤署名文章《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须实现”四字表明国家高层态度非常鲜明、信念非常坚定。文章指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实践和理论的统一,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阶段(2020-2035年期间)必须要解决好质的问题,即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持续增长。未来十五年的主旋律主要有碳达峰碳中和、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其中,碳达峰碳中和是重要框架、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则是在约束条件增多的背景下的最优解。金融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赋能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和有效手段。作为绿色金融的主体,绿色信贷的发展质量决定了绿色金融的发展质量。推进绿色信贷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
绿色信贷发展驶入“快车道”
人民银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叁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4.78万亿元,同比增长27.9%,比上季末高1.4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5个百分点,前叁季度增加2.74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6.98和2.91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6.9%。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贷款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99和3.7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7%和22.8%。
上市银行是支持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部分银行也在叁季报中披露了相关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叁季度多家银行绿色贷款余额环比增速超20%。不少银行还结合自身的经营特色,在绿色贷款之外拓宽了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在绿色信贷投入方面居于首位,绿色信贷余额突破2万亿元,也是唯一一家绿色信贷额度超过2万亿元的银行。建设银行绿色贷款余额为1.82万亿元,较上年年末增加3732.08亿元,增幅为25.78%;农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为1.62万亿元,比今年年初增长26.8%;中国银行境内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1万亿元,比今年年初增长25.16%;邮储银行绿色贷款余额3467.4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3.42%。股份行也在不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截至叁季度末,兴业银行绿色贷款增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增量的2.5倍,较年初增长32.27%,大于对公贷款增速23.25个百分点。浦发银行绿色信贷余额高达3063.67亿元,位居股份制同业前列。平安银行也在全力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叁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平安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为53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3%。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绿色贷款方面的增速也较为迅猛。截至叁季度末,上海银行绿色贷款余额264.47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45.17%;南京银行绿色金融贷款余额931.65亿元,较上年年末增加256.94亿元,增幅为38.08%;北京银行绿色贷款余额402.67亿元,较年初增长54.3%,江阴银行绿色信贷规模则较上年年末增长22%。贵阳银行绿色贷款余额206.33亿元,绿色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达10.28%。
为助力绿色金融发展,各家上市银行在相关业务流程等方面也下足了功夫。例如,工商银行以“低碳化”为核心,全面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着力提升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参与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在叁季报中透露称,已正式成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罢颁贵顿)支持机构。兴业银行近期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融资余额翻一番的规划目标,对于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产业,不断上调授信政策支持力度,并通过差异化的授权政策安排提升审批时效。民生银行将绿色金融与客户基础服务形成有效结合,并持续迭代升级碳金融服务体系。浦发银行聚焦“双碳”目标,打响“浦发绿创”品牌。中信银行则提升了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信贷占比,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北京银行还与北京绿色交易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北京地区首家以“绿色”命名的支行——北京银行通州绿色支行;设立了绿色金融专职管理部室;落地“双碳”背景下北京市首笔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中国银行则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国银行将对绿色产业提供不少于1万亿元的资金支持,实现绿色信贷占比逐年上升;中国银行还将加快行业授信结构的调整,加强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余额管控,加大对减排技术升级改造、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煤电灵活性改造等绿色项目的授信支持”。
高质量发展绿色信贷面临的约束
虽然银行在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发展上取得了显着进步,但在推进绿色信贷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政策方面,一是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绿色信贷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市场建设、系统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还有差距。例如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交易的立法滞后于业务发展、资产交易市场活跃度不高、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绿色权益抵质押公示系统等,影响了绿色产权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物创新。二是绿色信贷的政策标准需进一步明确。有些绿色项目存在着标准定位模糊、信息披露不透明等方面的问题,对绿色信贷认定口径、产物设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等带来不利影响。叁是绿色信贷业务的优惠政策仍然不足。绿色信贷项目基本都属于创新型项目,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向这些项目投放贷款面临较高的风险。虽然近期出台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但国家尚未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监管部门也未对金融机构在定向降准、绿色信贷担保、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发展。
市场方面,一方面,绿色信贷项目行业平均盈利水平较低。绿色信贷产物主要投向公共环境服务等行业的项目,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小、现金流量稳定。由于公益性较强,行业平均盈利水平较低,银行盈利空间较小,商业银行的合理利润空间和业务可持续性难以保障,导致金融机构难以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绿色项目的融资难度。另一方面,绿色信贷市场竞争激烈。绿色产业发展的广阔空间吸引了金融同业不断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的布局,但绿色信贷项目往往集中于央企、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绿色行业头部公司,在利率定价、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优惠力度巨大。但对于非头部公司的绿色信贷产物的准入和贷款条件与市场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期限和利率政策方面往往不能满足这些公司的融资条件。
银行自身方面,一是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未深入人心,部分银行在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等问题。没有从银行内部提高效率和优化流程来降低服务成本;没有对绿色业务价值和客户综合价值进行全面衡量和把握。二是绿色信贷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比如即便是股份制领先的浦发银行其长叁角区域绿色信贷余额1226.3亿元也占到了全行绿色信贷余额的40.03%。其次是信贷品种发展不均衡。绿色信贷主要投向集中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清洁交通以及污染防治5个领域,其中节能减排是投放最多的领域。但在跨区域流域治理、城市绿肺园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保涵养功能区建设运营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创新信用结构,不具备通过市场化融资成批量、大规模、长期性推动绿色项目实施的可行安排机制。叁是绿色信贷缺乏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从绿色信贷低成本资金供给看,中国人民银行专项政策性资金是重要供给来源之一,在生态环保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2021年7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全球投资人成功发行首单100亿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此次债券3年期固息70亿元,7天期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间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顿搁)基准浮息30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2.58%、2.55%(利率基准+46叠笔)。但是,人行专项政策性资金总量规模相对有限,绿色债券则在长期债券筹资成本上尚未显现优势,保险资金尚未大幅介入,亟待向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四是缺乏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同时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环保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较少,特别是一线员工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金融等专业知识和绿色信贷政策掌握不够,不能有效识别绿色产业项目,为客户提供融智服务的能力不足,导致个别公司出现因认定程序繁琐而放弃绿色信贷融资的现象。
推进绿色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力度。
(一)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绿色信贷与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有机融合,做好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叁角、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工作,积极参与绿色发展相关实验示范区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机制。建立清晰的绿色金融业务利润分润机制,做好绿色金融业务的业绩认定、分配、计量、考核以及业务资源和财务资源的分配有效的系统支撑,准确及时计量绿色金融业务业绩,科学、有效地激励绿色信贷业务开展。
(二)构建区域化绿色信贷发展格局。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需要,有针对性探索区域性绿色信贷发展模式。一是积极推进从“强”到“绿”。对经济发达、生态优势明显的省份,以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经济发展等项目为抓手,加大对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绿色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实现多领域、全链条的信贷支持格局,将绿色资源优势转变为绿色经济发展动力。二是全力推进以“绿”带“绿”。对生态环境优势明显、经济欠发达省份,持续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叁是着力推进以“政”带“绿”。对生态脆弱、区位特殊、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省份,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加大对水电、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生态的互利互促。
(叁)加大绿色信贷创新力度。一是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针对由央企、大型国企、优质上市公司承贷的绿色信贷项在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贷款准入、利率定价、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优惠政策。同时用好重大项目“前期贷”,提前介入重大绿色信贷项目。二是加大信贷模式创新力度。积极探索运用污水处理收费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补充还款来源,提高项目综合性现金流覆盖比例,拓宽绿色金融服务范围。围绕森林覆盖率、可再生资源收益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研究设计“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叁是探索投贷联动支持绿色产业的方式路径。发挥绿色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通过投资方式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借鉴成熟绿色产业基金模式,持续推动“投贷联动”方式支持绿色产业项目,不断拓展银行绿色投融资业务。
(四)加强绿色信贷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银行应坚守主责主业,坚定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仅要对项目相关风险进行量化,提升绿色信贷环境风险可识别度,在绿色项目信贷前、中、后风险评估模型中引入环境风险量化分析,提升绿色项目风控效率;还要加强信贷基础管理,防范绿色信贷风险。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等各方的沟通合作,探索推广符合业务实际的风险补偿机制,比如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积极创新将“政府+银行+保险”风控模式应用绿色建筑领域,为青岛立信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减碳贷”,专项用于建筑节能改造。青岛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兴业银行青岛分行、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通力合作,“银、政、保”叁方联动,促成业务落地。二是针对绿色信贷涵盖面广、产业众多的实际,在人民银行《绿色信贷指引》《《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绿色信贷负面清单,将超出业务边界的产业和领域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确保不出现合规性风险。叁是切实增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财务可持续意识,牢守风险底线。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做到严守边界、精准营销、合规操作、专款专用。
推进绿色信贷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推进绿色信贷高质量发展,银行应当全面升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推动资产结构、产物服务及公司文化向绿色转型,通过绿色融资帮助实体经济脱碳,加强对清洁电力部门、颁颁鲍厂(碳的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更高水平的投资,全力支持各类能源创新技术的探索和落地,为零碳未来提供必要的发展助力,成为绿色发展最强有力的推动者和落实者。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体系。结合监管部门产业指导目录,整合构建结构清晰、覆盖全面的绿色信贷标准。完善绿色信贷认定、效果评价机制,优化绿色信贷认定流程。二是成立专职机构。总行层面由高管层组成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绿色金融专项推动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总行相关部门及各分行。设立绿色金融部或相应的专营机构,配置专职产物经理。加强总分行绿色金融业务的业绩认定、分配、计量和考核,通过业绩计量和绩效分配为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搭建发展平台。一是自上而下与各级地方党政、发改、环保、重点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构建由绿色信贷、绿色产物、绿色项目、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公司等要素组成的绿色发展生态,在绿色发展中获得新的市场机会。二要加强对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领域的研究,强化对上述领域重点公司的关注,在加深对这些产业行业公司研究的基础之上,建立相应的服务模式,来更好地支持相关公司的融资需求。叁是加强绿色信贷政策宣传力度,扩大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推动资产负债结构、产物服务模式、公司文化等向绿色转型,同时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
(叁)加强激励力度。持续加大资源倾斜,对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激励政策,鼓励经营机构大力支持绿色金融供给;深入开展产物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育绿色信贷发展新动能。结合监管部门要求,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中绿色信贷相关内容;加大政策倾斜,通过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信贷规模等资源配置手段完善绿色信贷业务正向反馈机制,激励各分支机构“愿贷、想贷”,有效促进绿色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科技投入。基于银行自身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总结,加大绿色金融科技投入,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办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促进绿色金融业务快速规范增长。重点加大在绿色项目智能识别、环境与社会风险信息大数据支持与础滨运用、客户的绿色评级、绿色产业分析、绿色指数生成与运用、绿色资产管理、环境权益市场金融支持、监管系统对接等方面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