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从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省实施“十大行动”,助力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十大行动”包括:实施低碳引领行动,对标山西“双碳”目标,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应用多种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设备,组织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大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实施节水护水行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提高用水使用效率,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反食品浪费行动,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制定适合公共机构的配套措施。《规划》还对绿色办公行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示范创建行动、数字赋能行动等方面工作作出规定,全力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