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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近日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提交的示范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初审和评审,拟确定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和海南东方工业园区2个园区、海南昆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为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
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海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力争到“十二五”末,争取将海南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各种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逾80亿元。
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海南将抓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到2015年,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公司30家,培育出2-3个循环经济示范公司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公司和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公司;到2015年,完成3-4个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3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6个旅游循环经济示范景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