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的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武汉市政府对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获通过,明年实现对全市108个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湖泊周边禁止新设排污口,已有排污口由市、区两级政府限期关闭。
按照该意见,武汉市将严控用水总量和入河湖排污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控制在41.6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73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2%。
全市新上取水项目如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审批机关不予审批;严禁开采深层地下水,控制开采浅层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加大对重点大中型公司节水技术改造,推广新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加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鼓励利用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市政道路清洗、绿化、消防等。
武汉市还将把各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纳入绩效管理目标,作为对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