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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开展2014年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至12月15日。
据悉,本次行动旨在全面清理、查处和整改2014年1月1日以来新发生的未经依法批准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采用“以租代征”或以农业开发名义等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无证勘查、开采或持过期探矿、采矿证违法勘查开采以及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通过集中行动强化对新开工建设项目、城乡结合部乱搭乱建、农民建房、新农村建设用地、重点矿区等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情况的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进一步提高全区国土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争取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阶段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要按照边清查、边查处整改的要求,于今年11月底前将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采取“非立案方式”整改的地块、矿山,要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和设施,不留人员,不留设备,复耕复绿,恢复地貌;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加快案件查办速度,确保对事对人依法处理落实到位;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在依法查处到位后,及时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依据集中清查结果和查处整改情况,对查处整改力度大、成效明显,按时、出色完成集中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市、县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查处整改;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地区,启动问责工作程序。△(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