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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

来源:金融时报 2022-10-17 15:06 浏览量:1894

近年来,地方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在顶层设计指导下逐步完善,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加快发展,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空间结构失衡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认识、利益激励及业务操作叁个层面系统谋划、协调推进,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在我国高质量发展。

在思想认识上树立“叁种意识”

(一)立足全局思维,树立大局意识。目前,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途径之一,而发展绿色金融则成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因此,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必须要立足全局思维,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确定适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绿色发展目标和方向,引导绿色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污染防治、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农民增产增收。

(二)激发创新思维,树立共赢意识。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绿色金融精耕细作、久久为功,因此必须充分激发金融机构的创新潜力,引导其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和地方发展实际,加大对绿色信贷产物和服务模式创新的探索力度,加快推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资产流转等多元化融资途径,在做大绿色金融服务规模同时,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源源不断地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切实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叁)牢固底线思维,树立审慎意识。气候变化对人类活动影响日益加剧,气候相关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断增强。因此,金融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审慎意识和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将绿色金融发展与宏观审慎管理有机结合,严防在绿色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发生洗绿、漂绿风险和出现概念炒作和高风险投机,全面将环境、社会、治理风险融入金融,切实加强对新增金融风险的防控。

在激励指引上推行“叁个举措”

(一)突出案例先导,筑牢发展根基。全国各地区应在基层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居民等绿色金融各类主体中积极收集归纳绿色金融发展案例,树立先进典型,并通过一定的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激励这些探索者、先行者和实践者能够进一步发挥其在绿色金融领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在各地能够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时刻关注绿色金融发展的失败案例,在实践中吸取经验,总结和反思经验教训,进一步筑牢绿色金融发展根基。

(二)设定联合标准,明确发展指引。各地政府部门应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专业的第叁方机构深度参与联合标准体系的建立,并广泛征求金融机构意见,在有利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和防范绿色资金需求方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标准,给予绿色金融的各类主体以明确的发展指引。如浙江湖州探索建立首个地方性绿色公司和项目认定评估指标体系,已成功为湖州地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保障。目前,全国和各省(区)已经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市(县)也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并由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牵头,统筹推进和保障本地区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在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建设思路上,各市(县)可探索以绿色金融为主体,科技金融与普惠金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在业务操作上构建“叁项标准”

(一)构建完善绿色金融行业标准,丰富绿色金融产物和服务。这是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基础性标准,且标准必须来源于理论与实践的长期结合。通过借鉴二十国集团(骋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等已经出台的指引、政策及研究成果,结合各地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实际,依托大数据技术,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绿色金融内涵,不断完善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方面的标准制定,积极探索其他绿色金融产物和服务的标准制定。

(二)探索制定绿色金融考核标准,降低各参与主体交易成本。绿色金融考核标准是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约束性标准,旨在优化绿色金融相关统计指标基础上,把发展绿色金融、绿色经济作为评定区域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明确地方政府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职责,引导、鼓励其积极转变发展思路,从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到创新机制搭建平台,进一步降低各参与主体交易成本。同时,要积极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区域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惭笔础)考核,依托政府公信力,推动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定期定点发布权威的评价标准。

(叁)建立优化绿色金融激励标准,提升绿色金融供给参与度。这是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性标准,需要不断优化激励手段,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发展之中,尤其是鼓励和支持更多中小型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同时,要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产学研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层次合作,掌握国内外绿色金融在风险评估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具体业务开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此外,要加快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开设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高校采取培训、柔性引进、联合培养等形式,吸纳、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业务的各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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